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明确应该承担的任务的文书。责任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
为了加强对学校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协议。
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由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幼儿、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坚决不带“病”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必须在60公里/小时以下),上下幼儿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
四、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五 、坚决不准超速行驶(时速必须在60公里以下)。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六、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坚决不准请人代驾。
七、幼儿、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幼儿、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要特别注意行驶安全。
九、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
违反上述协议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校方签字:
司机签字:
××县××乡××学校
××××年××月××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2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__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__________,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__________,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联系电话:
公司管理人员:__________
驾驶员:__________
护导员:__________
_____交运集团有限公司_____公交分公司管理负责人:
乘坐校车的学生:__________
学生家长: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3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让学生安全到校返家,经我园研究决定,特制订xx-xx学年校车随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1、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随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幼儿园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车随车教师是校车接送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教育,规范行为
1、随车教师每次随车时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随车教师每天要按幼儿园规定时间到校并全程随车(时间视季节而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人车分离,或者坐在驾驶室内随车。
3、每次上下车随车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4、校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随车教师要与学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学生头、手等身体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拥挤不吵闹。上下车有序排队,照顾礼让小同学,等车停稳后随车教师要亲自打开车门,扶送学生上下车。
5、每天放学随车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三、责任追究,各负其责
1、强化安全意识,实施责任追究制。
(1)如因随车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或学生上下车时,随车教师未尽到管理职责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随车教师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园方和随车教师各执一份。
xx幼儿园(盖章)
随车教师签名:
xx年xx月xx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了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保证乘车学生安全,并做到准时整点,促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制定本责任书。
一、驾驶校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手续(a1驾驶证),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学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点。
四、严禁酒后驾驶,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五、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六、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不能请人代驾。
七、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时间段生命由司机负责,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不能行驶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
九、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放假时间行校车,确保准点到校,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服从教育局和学校的领导,积极听取跟车教师的建议。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镇中心校司机签字:______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5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
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
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
学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小学生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内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
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方签章:__________驾驶员签名: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6
学校与校车随车照管人员责任书
1、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相关人员要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教师作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具体人员和时间见安排表)。
3、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是乘车学生往返途中学生人身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4、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5、学生上下学前随车照管人员要提前到位,配合司机做好出车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6、每次上下车随车照管人员要亲自点名并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遗漏任何一名乘车学生。返校后把接送学生的记录交校车管理人员。
7、车辆行驶过程中,随车照管人员要维持好学生的乘车秩序。
8、每周接送学生随车照管人员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会同校车司机将车辆停放到学校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
9、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随车照管人员未尽到管理责职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
10、如因随车照管人员未跟车或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
11、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12、随车照管人员同时应当履行《校车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员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应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时,应制止校车运行,并及时上报学校校车管理人员。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打闹、离开座位等一切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随车返校。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各执一份。
校 长(签名) xxx
随车照管人员 (签名)xxx
xxxx年 xx月xx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7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二○xx年九月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8
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5日。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xxx
xx年xx月xx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9
兹有学生家长自愿让学生乘坐学校车号宁B—05193的车辆。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双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3、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0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xxx
校长(签字):xxx
随车照管人(签字):xxx
二○xx年九月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xx年xx月xx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2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规范车辆运营行为,切实维护学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②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③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④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⑤无犯罪记录;
⑥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严格按照校车核定人数、规定线路、运行时间接送学生。严禁出现漏接学生、超员或者更改运行线路等情况,在接送学生过程中不得搭乘社会人员。
3.积极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管;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间。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相关教育活动,在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后,可使用校车。除此以外,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利用校车从事一切运营活动。
5.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时参加车辆定期检测,保证每学期开学前到车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每月自行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6.严格遵守校车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认真执行校车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校车驾驶人应配合校车所有人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在校车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向校车所有人、服务学校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8.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或驾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9.校车驾驶人出现违法运营行为的,由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如校车驾驶人有变动,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备案。学校重新与新校车驾驶人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新校车驾驶人未签字前,原校车驾驶人仍应履行本责任书所列各项责任。
xx
xx年xx月xx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3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样本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样本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充实,制定好本单位的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并立即签订好责任书,留档备查,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照管学生职责。
教育局安全科
20xx年2月14日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长: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书15
甲方:小学
乙方:
为确保校车安全行驶,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
1、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行政领导为组员。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制度。甲方负责校车的维护保养及经费开支;甲方负责定期召开校车驾驶人安全会议,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校车安全上路,校车驾驶人安全出行;甲方负责配备校车照管员,并每天随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甲方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车内安全,认真填写随车记录,确保车内没学生滞留而发生事故。
二、乙方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文明行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严格按照接送时间和规定的路线出车,不得私自随意提前或延后接送时间。若遇特殊情况,在接送学生途中不能及时返回学校时,要提前电话报告主管领导,听候领导调度。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进行维护,并报告相关领导,确保安全出行。出车回来后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4.行车时精神要高度集中,切实做到不超速、不开小差、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注意避让过往车辆,不开情绪车,不开霸王车,不随意停车上落学生。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维护和保养车辆。
6.工作时间严禁喝酒,更不准酒后开车。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5公里、不能打喇叭,注意避让学生;接送学生的`过程中,切忌超速行驶。
8.行车途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要先救人,同时要报警,并报告学校领导。
9.除学生和护送教师之外,司机不得私自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更不能随意将校车交给其他人驾驶接送学生。
10.要协助好跟车教师做好学生下车后的车厢检查工作,一定要确保没有学生滞留在车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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