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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汇编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1
本法定代表人承诺:我单位对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文化中心-文艺培训楼 工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该工程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按照认定的审查机构类别和认定范围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审查业务,本单位与所审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所使用的审查人员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且与所审项目的相关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依法签订了施工图委托审查合同(协议书),自觉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委托审查收费标准,不恶性压价竞争。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政策性审查和技术审查,确保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设计安全,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且符合其他相关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要求。
三、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不出具虚假审查报告。各专业审查人员的审查记录齐全,出具的审查报告签字、盖章手续完善,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全套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及时归档并长期保存。
四、严格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的审查管理。设计单位对项目开工前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的修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均体现在施工图上并经审查合格后,方才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不在设计修改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上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
五、若本单位未切实履行以上质量责任承诺,愿依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了下列图审业务: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2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后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
5、建立、健全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
6、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 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xx年xx 月xx 日
法人代表签章: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3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检测项目: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任务,不转让检测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认真编制检测方案,方案中明确质量要求和执行标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
2、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以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告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并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检测数据并归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4
勘察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
2、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勘察成果资料负责;
3、确保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4、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5、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勘察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5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人授权为该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原始材料;
2、依法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不任意压缩合理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随意降低工程质量;
5、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6、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7、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8、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篇6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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