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08 08:18:2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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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xx〕117号)部署要求,结合新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翠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许权担任副组长。

  镇应急办、镇文服中心、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新盛派出所、新盛市场监管所、新盛专职消防队、礼让交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和12个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张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文服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经发办:负责市政设施、燃气及地下管网、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镇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新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新盛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货运车辆携带烟花爆竹。

  新盛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镇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制燃放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新盛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排查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报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镇燃放办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8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xx年1月16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即日起至2月8日)。镇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镇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并在20xx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9日至15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镇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镇应急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零售网点和批发仓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盛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新盛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新盛卫生院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供发〔20xx〕x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10号)精神,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监总局令第x号)、《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环保的城市管理理念,按职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点、货源采购和销售工作,严格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安全管理,规范完善烟花爆竹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和经营安全、燃放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对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供销社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瞿学敏任组长,分管烟花爆竹专营工作的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厚奎和分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党委委员、副主任谭明权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谭明权同志兼任,调配4名干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登记表见附件),集中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区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专营办法》,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基层社、德厚烟花爆竹公司履行职责;检查督促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基层社、德厚烟花爆竹公司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

  基层社职责:基层社受区供销社的委托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工作,并将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方案报区供销社审定;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研究协调解决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中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市场;配合区供销社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职责:协助配合各基层社做好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工作,按照“专营”要求做好烟花爆竹货源采购、配送、存储和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打非”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社、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新特点和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死守,确保全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

  (二)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社已经顺利完成了全区20xx年乡镇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工作。同时,按照区政府《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布点方案的请示》的批示精神,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了10个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以下简称城区临时销售网点)。

  (三)安全配送,确保货源。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德厚烟花爆竹公司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采购、配送关。货源统一由德厚烟花爆竹公司采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20xx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产品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和组合烟花类6大类。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市安监局、市供销总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城区临时销售网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要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结构,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应。采购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从市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支持本地企业发展,避免长途运输引发安全隐患。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20xx年2月2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20xx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

  (四)落实措施,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按照《专营办法》要求,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1.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要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配送管理。必须在取得生产资质的合法生产厂家采购货源,坚决杜绝购买、储存、销售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必须有专门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和运输车辆;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加贴xx市安监局和xx市供销社监制的监封标识,烟花爆竹展品一律采用无药样品;必须与基层社和城区临时销售网点签订安全经营合同,制定安全经营守则。

  2.城区临时销售网点必须到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进货,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渠道进货(或代销);必须按照专人、专柜、专库的方式进行销售;统一悬挂印有举报电话的“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识,张贴警示标识和安全燃放标识,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并合格。

  3.

  德厚烟花爆竹公司天台仓库和城区、龙潭配送点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强化对烟花爆竹仓储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专用库房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危险标志要醒目;烟花爆竹专用库房要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并坚持24小时值守,有严格的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库制度和保卫制度;对保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进入库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和人员;装卸烟花爆竹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

  4.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监管。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区供销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基层社和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要组织力量,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仓储设施、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要加强对城区临时销售网点“除夕夜、初一、元宵夜”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守护;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其经营产品要依法没收并统一销毁。

  四、加强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信息收集,区供销社已指定专人负责全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基层社和德厚烟花爆竹公司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的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以确保信息畅通。对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供销社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xx

  联系人:杨xx

  电话:xx

  传真:xx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4

各单位:

  根据xx、xx和xx、xx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经xx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规范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切实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应用、管理、维护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要建立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各尽其职,常抓不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各单位要提高计算机网络使用安全意识,严禁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办公内网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并强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防护措施,有效监控违规操作,严防违规下载涉密和敏感信息。严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处理、传递、转发涉密和敏感信息。

  四、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查监管

  各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五、组织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清理检查

  各单位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网络安全清理自查工作。对办公网络和门户网站的安全威胁和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及时按照要求消除信息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大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全面清查,严格把关,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认真整改。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化条件下网络和信息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防止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发生,为xx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园食品用品消费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消费市场秩序,确保校园食品用品安全和师生身心健康,杜绝和防止各类食品用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精神和驻教勤装(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学校商品准入制度为基础,以维护广大师生消费安全和身心健康为目的,规范校园内食品、用品经营行为,确保师生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商品,努力建设安全和谐校园的`经营理念。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创建“校园放心超市”,以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为宗旨,以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分批纳入,依次推进”为原则,通过引入正规企业开展规范经营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降低校园食品、用品安全风险。全县各学校校园商店必须达到“校园放心超市”的建设标准。

  1、自愿原则。根据市、县教育局的要求,学校是否设置经营场所由各学校自行研究决定。若需要设置,必须纳入市教育局引进的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2、让利原则。坚持平价销售,所有经营品种的销售价格低于市场销售价格,真正做到让利学校师生,服务学校师生。

  3、安全卫生原则。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必须设置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店铺整齐有序,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小作坊食品,确保食品用品安全。

  4、合法经营原则。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必须合法经营,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证件,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营业员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

  三、管理模式

  在xx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和县勤工俭学教学设备管理站的监督管理下,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在学校开展校园商品连锁经营,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市场规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校园商品配送经营管理上实行“六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店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

  四、实施步骤

  按“分批纳入、依次推进”的原则分步设立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

  第一步:xx年元旦前后做好宣传和各学校摸底登记工作,为下段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步:xx年2月底(春节前)确定3-5所试点学校,原则上城乡兼顾,中小学兼顾。

  第三步:xx年3-4月底试点学校开始运行工作。

  第四步:xx年5月1日前后,在试点学校召开现场会,布置全县其他学校全面开展工作,并妥善解决好各校的历史遗留后续工作。

  第五步:xx年暑假后,校园超市统管工作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展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立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是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保障校园食品用品消费安全,全面建设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举措。

  2、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设立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是一项系统性的创新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的实施。妥善做好学校小卖部场所及设施的移交工作,保证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改造的顺利进行。

  3、加强监督指导,注重实效。县勤教站负责全县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的规则、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xx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连锁店实施日常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各校主要负责人要明确责权,分清责任,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合作,及时沟通协调,成立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6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春运安保工作意义重大。20xx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维护春运期间全镇交通良好秩序,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春运安保关乎安全、关乎民生,是开年的首场大考。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措施,切实把职责和任务落实每一位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春运安保措施的落地见效,为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WW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单位要合理调整勤务,做好后勤保障,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要求,既要坚持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又要做好引导、指路、服务等工作,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平安春运、畅通春运、和谐春运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联系,协作配合。要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所、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会商研究、执法检查、责任追究、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坚持综合、系统治理。依托交安办平台载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工作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四)畅通渠道,灵通信息。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越秀区教育局《关于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严格迅速进行校园综合整治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儿童在园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局明确要求,制定我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具体实施措施:

  1、 加强健全幼儿园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值班制度、接送制度、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等各种安全制度,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建立起防范安全事故、幼儿园进出人员管理、防隐患等各种制度。

  2、 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的建设,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分队,进行相应的培训,保证每天做好落实,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3、 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4、 加强幼儿园的安防设备完善,安装校园视频监控设备,做到专人管事、有钱办事,严格责任追究。

  5、 提高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紧急演习。

  6、 加强沟通,主动与街道派出所和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队做好联系,争取支持与协助,定时巡查幼儿园周边环境,加强幼儿上学、放学期间安全保护。

  7、 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发事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二、建立安全组织机制:

  1、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

  2、 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如:报警人员、周旋应付人员、护送幼儿转移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人员、向局报告人员等等,均要有明确分工。

  幼儿园防范暴力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幼儿园防范暴力事件工作小组名单:

  三、事件处理

  一旦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例程序处理。

  1、 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2、 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交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 保护全体幼儿及有关对象,将被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4、 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速度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 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 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8

xx学院全体师生:

  为扎实做好考试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明、愉快、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9日至2月17日,2月18日至19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20日(星期一)上。

  二、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学院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忧患意识,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要切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1、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本学期结束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寒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引导每个学生在“人身、心理、财物、网络、交通、消防、住宿、饮食、酗酒、防火、防盗、防灾、防诈骗、防传销、探险猎奇”等方面树立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增强自身防范能力,确保考试及寒假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陷入传销组织。同时,要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防就业陷阱,提防传销组织。

  2、抓好开展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需开展的.活动,必须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

  3、教育学生在大考周期间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拉乱扯。注意自身财产安全,外出时锁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4、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放假回家和寒假出行时选择安全可靠的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不乱闯红灯,不坐黑车,不酒驾、醉驾,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5、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不接触不参与传销、、邪教、迷信等非法活动,带头倡导明新风,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6、教育学生按时返校,按时报到、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未按时返校注册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其本人或家属,掌握学生的动向。

  四、认真落实具体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学生离校前,学院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地排查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切断电,锁好门窗,统一封闭登记;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迅速消除。学生离校时,要将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宿舍内,注意防火、防盗。

  五、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学院要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安全稳定动态,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要抓好学生工作系统值班安排,寒假期间,学院学生工作系统要保持联络通畅,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沟通。

  xx学院团委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9

  一、依法从事燃气经营

  全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许可证到期前60日提出延续申请;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经营的管理人员,以及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均须取得《省城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参加省住建厅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取得新的合格证书。

  二、规范充装行为

  (一)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规范企业自身充装行为。不得充装非自有钢瓶,不得充装报废钢瓶,不得充装过期未检钢瓶,不得充装非法改装翻新钢瓶,并建立完备的充装记录台账备查。

  (二)严格执行液化石油气充装的操作技术规程。一是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并按照《液化石油气充装技术规程》操作;二是充装台的电源开关、电风扇、照明设施等均应达到防爆性能,并使用防爆工具。

  (三)推广使用智能钢瓶。督促企业加快推动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通过电子标签或者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进行跟踪追溯管理。

  (四)建立燃气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与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钢瓶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目标。

  三、规范销售经营行为

  (一)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开展销售经营活动。

  (二)有条件的充装站要直接配送到用户,建立液化石油气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的选址燃气管理部门要联合应急、规划、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核。

  (三)按规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车辆及人员应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明确配送服务相关安全要求。

  (四)个人不得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店必须是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行为,门店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实瓶,要逐步取消门店销售液化石油气。

  (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符合用气条件的用户应签订安全供、用气协议后,方可进行供气。

  四、加强用户使用安全检查指导

  (一)建立与用户供气的台账记录。包括送气时间、钢瓶编号、液化石油气重量、宣传教育、用户签收等内容。

  (二)与用户做好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宣传指导工作。要求液化石油气使用者知晓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并掌握正确使用燃气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定期和不定期对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者隐患应及时纠正整改,没有完成整改处置的应停止供气,并做好检查记录台账。

  (四)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的'餐饮场所、市场、农贸市场、商场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符合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指导,并增加检查频次。一是液化石油气瓶组与燃气燃烧器具不得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到等不符合规定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倡导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金属波纹管,普通橡胶软管使用周期不得超过2年、长度不得超过2米、不得穿墙、不得有接头,软管连接时不得使用三通;燃气燃烧器具与钢瓶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二是液化石油气使用设施、钢瓶阀门等必须完好;钢瓶检验合格;不得存放备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不得存放有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三是燃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上,区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畅通。四是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等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五是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不得指定用户购买燃气燃烧器具产品或者强制用户购买企业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燃气燃烧器具的销售者应当对购买者进行安全使用的指导。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实施《燃气企业安全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专职安全员制度;建立安全巡查巡检制度;建立压力容器、压力表、压力管道等定期检测制度;建立电子秤、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切断阀、万向接御装置等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充装管理及操作流程管理制度;建立钢瓶管理制度;建立燃气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充装站反恐防恐制度;建立使用环节入户安全检查、宣传指导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例会及从业人员培训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企业领导带班岗位人员值班值守制度。

  六、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制定完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处置综合预案》《液化石油气应急保障预案》《液化石油气泄漏应急处置预案》《液化石油气消防灭火应急预案》《泄漏、燃烧、爆炸等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应急预案》《充装站反恐防恐应急预案》《汛期及极端天气燃气安全应急预案》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通过应急演练,提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七、加强监督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检查内容表、建立检查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停止供、用气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整改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供、用气,形成闭环管理。同时重点对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商场等使用液化石油气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规存放气瓶、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要立即报燃气管理部门。

  八、营造良好安全用气氛围

  各燃气企业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

  各液化石油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和街头、学校、社区、市场等宣传点,宣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等法规,普及群众法律法规知识,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经营的安全要求和安全知识,指导用户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平农建办〔20xx〕7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各村必须认识做好乡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排大险,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认真总结历年来汛期交通安全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村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汛期乡村公路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汛期乡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汛期乡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辖区内乡村道路和在建工程现场进行一次大检查大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汛期乡村公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论证工作,提出整治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情况,及时跟踪总结实施成效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交管站办公室,电话:,负责具体办公。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汛期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三、工作要求及排查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镇实行属地责任制,各村负责村道、桥涵的`安全责任,镇领导小组负责乡道及全镇监管督察,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整治工作力量,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认真排查,狠抓整治。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及桥涵认真地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能及时整改的要认真整改到位;对较大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治的,提出整治建议及措施,设置警示标志,保证群众的出行安全;健全公路桥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其排查范围如下:

  1、及时清通水沟和涵洞、确保排水畅通;

  2、及时修复路基路面缺陷;

  3、加速对危病桥梁的整治;。

  4、落实危岩险段急弯陡坡临崖临河安全措施;

  5、补充完善安保设施;

  6、及时在安全隐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

  四、加大投入,强化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养护整治的深度,按照隐患轻重缓急,积极推进有序实施。对各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检查督查,特别是检查重点督办的隐患是否整治到位,对整改难度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设立好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落实专人看守和观测,同时要落实整改方案,时限、人员和资金,确保汛期安全。

  五、做好乡村公路汛期值班值守和事故报送工作

  各村村道公路汛期安全工作,一是要落实村领导带队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与镇政府信息畅通,遇到重大汛情村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理;二是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组建自救组织;三是做好抢险应急物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时,能做到反映灵敏、有效处置;四是严格落实汛情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确保汛期安全工作信息传递快捷畅通。

  六、时间要求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水沟和涵洞清理、路基路面缺陷修复及危岩排除必须在20xx年5月15日完成,危病桥整治,安保工程必须千方百计保证在20xx年5月30日完成。

  各村必须高度重视乡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各负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整治乡村公路、桥涵安全格局。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11

 

  根据安监局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的规定,我公司将紧紧围绕安监局提出的要求,认真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目前公司的生产管理基础还很薄弱,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们做强做优、科学健康发展的瓶颈。而安全生产管理是重要的基础管理,急需开展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提升活动。为了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向管理要安全、要效益,现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方案,以全面实施。

  一、提高人员安全素质,打造严谨的安全管理队伍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综合办公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每半年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安全办公室作为分管部门,按照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计划,编制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和落实器材准备,分级实施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种安全教育,并协助综合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估和改进。

  (二)坚持动态的素质提升管理。生产部每半年动态开展岗位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救护和处置方法,安全生产办公室协助综合办每年度定期考评各级人员的安全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新员工、驾驶员、工作负责人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三)开展科学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应的目标控制措施。安全生产办公室按半年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以及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二、提高设备正常运行水平,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一)规范设备基础管理。制定并落实设备管理责任制,保证设备分工合理、责任到岗;组织制定并落实设备管理规划和年度管理计划;建立和完善设备质量标准、设备异常情况管理等制度,明确相应工作程序和流程。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分类建立完善设备台帐、技术资料和工艺流程图等资料台账。

  (二)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开机值班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并严格落实制度;当班中认真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合理调整设备状态参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情况;根据设备状况,合理安排机组运行方式并做好各类运行记录;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设备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监督、验收等工作。

  (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修组负责实行标准化检修维护管理,编制检修作业流程;对重大检修项目制定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机修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实行检修质量过程控制和监督制度。 每月定期评价分析设备、设施安全性状况,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标准管理考评

  (一)正确运用最新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生产部负责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设备技术的标准规范等;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同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定期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并且每年至少一次对公司所执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修、运行等规程的.有效性组织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每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重新印刷发布。

  (三)严格各项标准的管理考评。必须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和评价,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半年实行奖惩考核。安全记录档案至少包括:车间巡检记录、检修记录、不安全事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四、形成特色安全文化,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一)形成积极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综合办和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倡导全员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不断提升本企业的安全价值观,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引导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二)严格班前、班后会安全教育培训。生产部的班前会要结合工作任务、设备及系统运行方式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应及时总结当班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完善生产保护系统,确保生产设施安全

  (一)严格生产厂区安全制度。制定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出入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外力破坏、盗窃、恐怖袭击等事件。对重要生产场所实行分区管理,严格重要生产现场准入制度。

  (二)实施有效的生产设施安全措施。建立生产设施区台账和检查记录,对危险场所和设备应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人防方面在重要的设施、生产场所周边设置固定、流动岗位,对人、车进行检查。物防方面要及时加固、修缮重要生产场所的防护体,按照需求配置、更新安防器材和防暴装置,并维护管理到位。

  (三)强化节假节日、重大时段的安全。在节假节日、活动时段,安全保卫人员加强巡视检查。并要求主要领导的手机应24小时开机,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六、强化作业安全管理,提高现场安全可靠性

  (一)不断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每周对车间内外的清洁完整进行检查,要求无积水、油、杂物,门口、通道、等处无杂物阻塞,吊装处的栏杆、盖板、护板等设施符合现场安全要求,生产现场紧急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机修组负责机器的转动部分的防护齐全、完整;生产场所常用照明应保证足够亮度,仪表盘、通道以及机械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地方光亮充足;常用照明与事故照明定期切换并有记录,应急照明齐全;容器等设备保温齐全、完整,表面温度符合要求;临时电源线路敷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二)严格反“三违”制度管理。生产部门进行常态化反“三违”管理,对于高处作业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有关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防止落物伤人、落物损坏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起重设备设施必须定期进行规范检验,确保工作性能良好;起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重大物件起吊须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有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焊接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焊接作业现场有可靠的防火措施;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掌握使用方法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作业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布置和使用方法,现场动火有人监护,且防火措施落实;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厂区交通安全设施,定期对机动车辆检测和检验,保证机动车辆车况良好;行吊、叉车等的起重机械部分符合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合理规划厂区车辆路线,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三)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公司建立完善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确认相关方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审查相关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任务要求,并建立合格相关方名录和档案;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审查相关方制定的作业任务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相关方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三)根据生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对特种设备的作业,制订安全管理标准,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制订检查记录表,下发各岗位,督促实施到位。

  (四)切实加强防止失误操作的隐患管理。制定接地线管理、配电柜上锁管理、生产区标志标识管理、阀门上锁管理等标准,完善标牌、标识,张贴电气安全操作提示语等。

  七、重视职业危害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健康

  (一)加强急性职业危害区域的管制。生产部负责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并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二)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护保障。公司按照法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器具,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综合办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采取降低职业危害程度的有效措施。对于拉丝区域作业的人员均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对高噪声设备需采取降低噪声的有效措施,并在区域内设置噪声提示标志,在此区域作业的人员应配备耳塞等防护用品。

  八、规范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应急规章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应急工作体系,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应急工作机构,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分工。安全办公室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应急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二)完善应急预案的登记审核和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办公室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安监局的应急文件编制导则的要求,制定完善公司应急预案,并及时报送安监局进行审核等记,在公司内部加强专业化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的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应急演练,并适时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建立预案备案、评审制度,根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须详细记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培训;定期开展各级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以及重点岗位员工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落实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与当地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应急平台体系和移动应急平台;在内部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维护管理,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补充及紧急调拨、配送体系。

  (五)建立完善应急预警系统。公司各部门切实加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各类外部因素的监测和预警;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建立与气象、水利、地震、消防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各类应急信息,并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采用多种有效途径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六)应急响应与事故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应急工作机构针对不同级别的响应,做好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应急资源调配等应急响应工作;在明确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后果的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后期处置工作。

  九、实施绩效考评,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评定制度,明确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安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制定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实施绩效评定考核。公司每年一次开展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评价报告,以文件形式将结果向各部门、外单位和员工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公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岗位兑现奖惩。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以考评管理促绩效改进。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评定结果,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实施、检查、行动的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同时对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评估和分析出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办公室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当中。各相关部门、外单位对绩效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需认真进行落实,保证绩效改进落实到位。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规范全市食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食盐市场,确保食盐安全,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消〔20xx〕10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二、工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书、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书的单位、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

  四、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在食盐定点许可规定的范围(全国或全省)内销售。

  五、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要查验供货者食盐定点批发资质,购销凭证保存2年以上备查。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盐,严禁将非食用盐或者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使用。

  六、食品加工以及餐饮服务、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餐厅,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盐零售单位购进食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盐加工食品。

  七、在碘缺乏地区销售的食盐,应当为符合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加碘食盐。同时,为满足特定人群需要,可供应不超过总销量10%的未加碘食盐,零售点要有明晰的未加碘食盐标识牌,提醒消费者遵照医嘱等购买食用未加碘食盐。在碘缺乏地区,食品加工以及餐饮服务、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餐厅,应当使用符合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加碘食盐。

  八、在水源性高碘地区销售的`食盐,应当为未加碘食盐。零售点应有明晰的标识,提醒消费者在水源性高碘地区应购买食用未加碘食盐。

  九、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销售全程记录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

  十、严禁非法生产、储运、销售侵权假冒食盐及不符合食盐质量标准的食盐。

  十一、严禁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

  十二、对于违法从事食盐生产、销售、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销售假冒食盐或用非食盐加工食品等扰乱食盐市场秩序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工信、公安、司法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推进食盐专营执法与食盐质量安全执法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盐业管理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举报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管理部门做好盐业市场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食盐安全。对包庇纵容或帮助转移、毁灭、伪造证据者,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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