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集合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枣阳市教育局、教研室的文件精神和中心心统一考试安排,结合我校实际,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规范考试行为,创设愉悦考试环境,公平,公正检测学习效果,确保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严肃考试纪律,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校长为本校主考,负责本校考务工作。学校按照中考考场布置要求,负责实施考室安排、公布考生守则、学生考试号等事项,中心学校统一选派监考教师及巡视员。
考务:巡视:由中心学校统一委派主考:付宏俊(书记、校长)
1、考务:李尧锋负责教师监考纪律,邓永成负责考点办公室,李承越、熊涛负责考试需用品如白纸、钉书机(订)、糊精、小刀等的发放、保管等工作。2、胡兴负责考生纪律及考风考纪教育,及考前考后的整队,莘义成负责划警界线。3、邓永成负责考试信号;李承越负责发放、回收保管试卷、考点办布置、卫生整理等工作;胡兴负责考试卫生。
4、验收试卷:莘义成负责1—4考室,李尧锋负责5—8考室,职责:负责检查试卷人数和查阅相应考室试卷封订情况。5、范德刚、张利科负责后勤保障(茶水供应);
6、考务人员各司其职,各守其责,提前到岗,确保考试畅通。7、门卫安全保障:王栓熊堂银莘忠国
8、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第一场考前3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报到;其它考前2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报到。
三、考试时间安排:
XX月XX日
上午:七八年级语文
下午:七八年级思品历史合卷
XX月XX日
上午:七八年级数学
下午:七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
XX月XX日
上午:七八年级英语
下午:八年级物理
四、复习跟班:
七年级:6月24日晚上第一节思品、第二、三节历史;6月25日早自习语文,上午考后及中午思品、历史,下午考后地理、生物;晚上第一节地理、第二、三节数学;6月26日早自习生物,上午考后及中午地理、生物,下午考后及晚上,6月27日早自习英语。
八年级:6月24日晚上第一节思品、第二节历史、第三节语文;6月25日早自习语文,上午考后及中午思品、历史;晚上第一节地理、第二、三节数学;6月26日早自习生物,上午考后及中午地理、生物,下午考后物理,晚上第一节英语、第二、三节物理;6月27日早自习英语,上午考后及中午物理。
纪律要求:复习期间班主任实行坐班制,课任教师提前安排复习任务,除外出监考时间外均要及时跟班辅导,其它时间由班主任跟班,负责辅导期间的纪律及安全。
五、组织形式:
全镇初中交换监考,学生单人单桌,第1——3考室七年级每考室35人,第4考室七年级8人,第5----7考室八年级每考室35人,第8考室八年级9人,横五纵七排列,进考室第一纵行为该室1-7号,其他类推,考号张贴在桌子左上角。将室内多余桌椅搬出教室,充分利用室内空间,拉开间距。6月24日下午5:00以前布置好考室并张贴好考号。
七年级四个考室具体位置在七(1)(2)九(1)(2)八年级四个考室具体位置在八(1)(2)(3)九(3)张贴考号具体安排为
第一考室七(1)教室,七年级35人,胡兴,第二考室七(2)教室,七年级35人,莘义成,第三考室九(1)教室,七年级35人,胡兴,第四考室九(2)教室,七年级8人,莘义成,第五考室八(1)教室,八年级35人,王红梅,第六考室八(2)教室,八年级35人,刘兴敏,第七考室八(3)教室,八年级35人,张德第八考室九(3)教室,八年级9人,王栓,◎望各班严格按上述要求调整座位,张贴考号,涉及各年级的望各年级班主任做好配合,相应的教师应主动与班主任搞好协商。凡不按要求张贴考号者,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贴考号时桌斗背对考生),考务组将检查监控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扣相应常规教学分。
六、制订答案及阅卷安排
火青中学、钱岗中学、镇小、钱小负责指定学科教师制定答案,分别于6月26、27日下午4点前将答案交中心学校,供阅卷使用。中学28日阅卷,分别在两所中学进行,火中由刘建忠、马法林负责,钱中由赵柱玉、吴保群负责。阅卷教师必须在当天7:00前到岗,不得批阅本年级试卷,在每匝试卷前三份所阅题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合分教师在所合试卷的前三份签上自己的名字。各阅卷点所在学校安排3—5个阅览室,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阅卷人员须在本组试卷全部批阅完毕并经阅卷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一起离开,禁止单人阅完离开及他人串岗。否则,追究相关人员及阅卷点负责人责任,到中午未批阅完试卷的,所有试卷统一由阅卷点回收封存,下午统一时间开始批阅。
注:考后各科备课组长(教师)到教导处核对本科答案,如有不符或需改动,以书面形式上交教导处。
七、登分工作
6月29日上午8:00前,邓永成、胡兴、王方毅、李承越到中心学校登录小学分数;(夫妻双方分别在中学、小学任教的`不安排登分),吴保群、王春元、周岚负责。当天下午将分数通过平台返回各校,各校安排科任教师查看学生分数。如需查分,到教导处填写查分登记表。
八、查卷工作
查卷由刘辉、胡兴带查分登记表于6月30日上午到中心学校查卷,各校每班查卷学生不得超过5人次。不在查分表上的学生不予查分(吴宝群负责)。
九、具体事项
1、巡视人员要切实负责,保证试卷安全送达学校(到达巡视学校后,要会同主考核查试卷),安全回收到中心学校,督促各考点认真搞好考室设置、安排、监考、收装试卷等考务工作,所有考务人员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每场考试,巡视员、校长至少巡视4次。校长、考务人员手机调振动,监考教师关机或上交监考学校,否则发现一例罚款10元。考试期间,中午禁止饮酒,所有学校一律不准上酒,否则罚该校长100元。
2、考点主考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考务守则要求作好考务工作并认真查阅试卷封订情况,若出现试卷封订失误现象,按每例罚款20元对监考人员进行处罚,考点出现试卷封订失误2例以上的,对考点及主考进行全镇通报,3例以上的另处罚主考100元。
工作方案 篇2
金融商务中心区被省发展改革委确定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为抓住机遇,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圆满完成试点预期目标,进一步促进园区建设发展,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机遇,积极对接省、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战略,发挥省会中心城区优势,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实施五项创新,强化四项措施,优化提升金融商务中心区核心功能,努力打造楼宇集聚、产业集聚、总部集聚、要素集聚、人才集聚、财富集聚的区域金融中心,巩固区域性金融中心核心区的地位,建设全省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示范区,夺取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制高点,成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乃至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支撑点和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争取到20xx年末,园区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12%;金融业区域税收达到48亿元,年均增长13%。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创新园区开发建设方式,加快发展布局形成。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产业融合、规模开发”的原则,创新园区开发建设方式,统筹协调园区范围土地储备和开发建设计划,注重旧城改造规划和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的`融合实施,加强对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的协调服务,引导投资商按照园区规划要求进行投资建设。委托国内外知名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研究制定金融商务中心区发展规划,重点制定金融特色街策划方案,加快推进老商埠等重点片区的开发建设,加强园区建筑物的美化亮化,加快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改善园区周边交通条件,探索园区公共配套设施省、市、区三级共同投资建设模式,增强园区的综合服务功能,营造一流金融业发展硬件环境。(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城乡建设委、区规划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区园林局、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市政工程管理局、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加快优质载体培育。采取“政策积极引导、政府全程服务、企业高效运作”方式,建立园区投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以资本运营为手段,引导和拉动社会投资,加快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整合优化楼宇资源,推进金融载体培育。一方面,积极引导国内外金融地产专业机构,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推进”原则,强化对金融商务中心区重点载体项目的投入力度,规划建设金融商务中心区标志性建筑,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另一方面,科学制定现有存量资源的整合、改造和提升方案,通过包装策划、置换改造、优化环境,加快建设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风格鲜明的商务楼宇,进一步夯实金融商务产业发展载体平台。(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委、区商贸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区规划服务中心、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招商选资方式,加快金融体系健全。加强专业化金融招商队伍建设,强化与全省金融改革的协调对接,深入研究金融业发展动态,及时捕捉金融机构扩展动向,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服务,巩固提升传统金融产业,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产业,抢占全省金融产业发展新高地。加强与北京、上海等金融中心交流合作,主动承接金融产业转移和金融功能外溢;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引进金融投资类机构;发展和规范地方金融组织,重点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引导发展民间融资。协调促进齐鲁证券、齐鲁银行、鲁证期货等重点法人金融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依托泰山文交所国家级艺术品交易平台牌照,积极开展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交易、拍卖、质押融资等各类创新业务;发挥领锐基金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区金融办、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贸促会)
(四)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加快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研究,制定对园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服务模式、政策、程序等方面的服务标准,争创园区服务金融发展的品牌,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对新入驻金融企业的服务程序,开辟由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推行网上流转审批流程、小项目简易程序等工作制度,缩短手续办理时限。实施保姆式服务模式,建立服务企业首席联络员制度,推行对金融机构高管VIP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组团式服务引入企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成立金融企业家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互动机制和全方位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培训及其它相关活动,形成园区、金融机构、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格局。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整合行业资源,协调建立较为完备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公正公平执法,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设优良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商贸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五)创新选才育才方式,加快高端金融人才聚集。大力实施“金融商务人才集聚工程”,推行特殊人才政策,营造良好人才人文环境,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完善金融商务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实行高层次人才无障碍引进,建立区级领导联系“金融商务人才”制度,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激励力度,坚持开展金融商务人才选拔工作,加强对管理型领导人才和技术型高端人才的管理与服务,落实好政府津贴、定期培训和政治关怀等待遇。推进财经大学订单式金融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高金融人才供给。加强对金融商务人才的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人才招聘、档案管理、职称评定、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等全方位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办、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区科技局、公安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快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健全考核机制。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园区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区级领导联系园区重点项目制度,成立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项目推进机制,随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园区相关统计体系和统计制度,为行业发展和园区管理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对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发展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决策咨询。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创新园区扶持金融商务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对新引进园区的金融、商务、商贸、文化、信息等企业进行扶持。以企业经济贡献为依据,通过多种方式对其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予以重点培养,为园区持续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四)搞好宣传推介。委托知名专业机构,认真搞好园区形象策划,改善园区配套设施,加快树立金融商务中心区的品牌形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园区建设情况和各项扶持政策,增强园区的吸引力。组织举办金融文化沙龙、金融商务论坛等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的联系,主动进行项目推介,不断提升园区影响力。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彻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五、工作要求
学校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抓好排查化解活动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由学校蔡鹏图校长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安全工作的叶文隆副校长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挂牌督办制度;要实行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特点,在初一和初二年段开设《法在我心中》的法制教育课程,配有教材、专职教师,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评,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运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幕、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主题班(团、队)会、致家长(同学)一封信及组织竞赛、测验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四)坚持统筹推进。学校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过程中,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完善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完善队伍建设。我校从这学期开始建立班级安全员,班级安全员除认真履行《安溪八中学生安全员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还应该做到:一是平时要多观察、多提醒、多汇报,每周向学校安保处报送班级安全有关情况;二是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保卫处报告,并希望全体安全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班信息反馈工作,扎实做好班级安全自查及反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动员全体同学一起参与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科学开展督导工作,特制定本调查方案。
一、目的
(一)全面了解我国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不断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
(二)指导全国各地规范开展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督导工作,统一评估传染病报告质量指标,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规范管理机制。
二、适应范围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
三、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1.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情况。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能否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传染病报告。
2.经费支持情况。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传染病常规监测与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及直报设备更新维护等专项经费(以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为准)。
3.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与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有督导方案,现场督导原始记录材料,总结报告及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督导结果(以发文、原始记录及结果通报为准)。
4.医疗机构诊疗登记和电子病案的规范化管理情况。统一设Z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科、检验科登记项目并要求规范填写(以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5.指导医疗机构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应涵盖公共卫生管理功能,包括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模块(以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疫情定期发布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情况。
1.1 实时监视辖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建立甲类及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流程,包括信息确认、处理应对等情况(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核实处理报告为准)。
1.2定期开展辖区信息网络报告正常运行情况、报告和审核的及时性和重复报告等质量的监控和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情况(以文字资料为准)。
1.3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情况。包括传染病监测资料的定期分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分析报告的反馈情况(以文件、书面材料和网络直报系统反馈等为准)。
2.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指导和质量督导评估。每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和评估,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检查,并指导其整改的情况(以原始记录和总结等文件为准)。
3.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网络直报相关技术培训情况。每年对本级和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辖区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开展传染病法律法规及技术管理规范、数据分析利用技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技术培训(以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为准)。
4.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人员以及设备配备情况。
5.传染病网络直报用户对直报系统性能的评价情况。
6.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三)医疗机构
1.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含电子病历)?城镇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登记?
与诊疗传染病相关的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和肠道门诊等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或电子病历系统的传染病登记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门诊日志登记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出入院登记传染病病例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10项基本内容。
1.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传染病登记及反馈情况(含电子病历)。
查阅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的登记簿或电子登记系统的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异常结果的反馈机制以及是否及时反馈的情况(查看反馈登记)。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当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放射科登记项目应当包括开单科室或医生、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2.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异常信息处理机制情况(仅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查阅相关机制流程及分析、反馈记录。包括医院职能部门和人员负责分析本院传染病疫情,并在全院及时通报结果;制定传染病异常信息报告机制和处Z流程。
3.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制度
院内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自查与评估,并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整改,以自查过程记录和总结文档为准。
4.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与评估
4.1 检查方法
4.1.1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规模相当于二级及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下同)从内科、儿科、感染科等科室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30例(门诊病例20例,住院病例10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规模相当于一级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下同)抽取8例,病例不足时全部抽取,没有查到法定传染病病例,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查看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纸质传染病报告卡。
纸质诊疗登记:现场查阅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薄,抄录初步诊断病名为法定传染病的病历,填报附件4。电子病历:被查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导出就诊病人的电子病历信息,查阅初步诊断病名为法定传染病的信息,填报附件4。
4.1.2抽查的病例应当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应当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对于乙肝、肺结核、血吸虫病等慢性的传染病仅抽查初诊病例。
4.1.3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等。
4.1.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抽查的30例法定传染病病例中,复印20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查的法定传染病病例纸质报告卡全部复印。
4.2 报告质量督导指标定义
检查内容应包括传染病报告率、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完整率、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报告率:比较分析医疗机构诊断登记的传染病病例和同期该机构网络直报的病例,若医疗机构诊断登记的病例进行网络直报,计为报告,否则计为漏报。计算公式为:传染病报告率(%)=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数/实查病例数×100。
及时报告率:比较分析医疗机构现场登记病例的诊断日期与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该病例报告卡的生成日期,甲类及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两者间隔在2小时及以内,乙、丙类传染病两者间隔在24小时及以内视为及时。计算公式为: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病例数/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数×100。
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纸质传染病报告卡的关键字段信息,包括病例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详细地址、疾病名称、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病例分类、死亡日期(如果无死亡,此项不纳入考核)、填卡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填写无缺失计为完整。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完整数/抽查纸质报告卡数×100
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上述关键字段填写完整且诊断日期与填卡日期无涂改,其它内容填写无逻辑错误视为准确。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数/纸质报告卡完整数×100
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内容与网络报告电子卡内容均符合,视为一致。上述关键字段若有任一项不符合,可认为不一致。计算公式:一致率(%)=纸质报告卡与电子报告卡一致数×100 实查卡片数
5.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配备情况。
查阅相关记录,查看直报人员上网操作,了解网络直报所需设备配备和网络直报密码管理情况。
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的部署和要求,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造诚信南关,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全区中介机构集中进行清理和规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振兴南关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针对我区中介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和规范,努力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信用环境,为我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服务。其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促进发展。
二、清理和规范的范围
这次清理和规范的范围主要是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化服务密切联系的中介机构。
1、依法设立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程序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代理记账等机构;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机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等机构;以法律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
2、直接为各种市场主体交易活动提供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咨询服务机构、房产中介、职业介绍、人才市场等。
3、以某类商品、劳务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由有关企业或个人自愿参加协商共事的民间组织,如行业协会等。
三、清理和规范的内容
(一)清理的内容
1、虚假验资、虚假评估、虚假公证等违规、违纪问题;
2、执业市场秩序混乱、非法执业、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3、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无照执业、超范围经营、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问题;
4、行政干预、部门垄断造成不正当竞争等执业环境问题。
(二)规范的内容
1、规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设立;
2、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3、对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要求的中介机构进行改组、规范和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
4、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实行资信等级管理,逐步建立诚信档案,适时通过媒体公布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
5、凡是应与监管部门脱钩的中介机构,在这次清理和规范过程中,都应及时脱钩。
四、方法和步骤
清理和规范工作分四阶段进行,时间从今年9月20日开始,到20xx年3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5日――9月30日)
1、召开“全区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清理和规范工作。
2、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市会议部署进行学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机构,抓好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1、对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分析存在的问题。
2、对中介机构的职能进行审定确认,进一步明确其执业的范围和责任。
3、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对虽经审批、登记,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不能按行业规定自律、管理混乱的,机构设置不合理、执业职能划分不明确的中介机构,认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审批机关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变更和注销。
4、对一些行业跨度过大、业务交叉重叠的中介机构进行整合,重新合理界定职能。
5、对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严重违规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
6、明确相关审批、登记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结合清理和规范中反映出的问题,比照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并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7、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完善审批、登记的基本程序。严格执行公平、统一的审批、登记标准,实行归口审批、登记管理。
8、各中介机构自查近三年在执业期间有无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写出自查自纠和整改报告,上报监管部门。
(三)建章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对全区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逐一建立诚信档案。今后,对不讲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4、完善对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登记、依法从业、依法监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20日)
1、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是否存在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
2、检查清理和规范各个环节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3、检查清理和规范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得到查处,责任是否得到追究。
4、各项法规和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南关区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定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清理和规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开展清理和规范工作,并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软环境办公室。
区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领导机构。
责任分工:
1、区软环境办公室和区工商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2、区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3、区编办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具有特定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清理和规范;
4、区民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社团组织的清理和规范;
5、区财政局负责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代理记账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6、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土地评估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7、区建设局负责以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
www.b9b8.com的行业,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8、区司法局负责以法律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9、区人事局负责人才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10、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11、区法制办负责审核、论证清理和规范工作中所制定和完善的相关政策法规;
12、区发改局负责修改全区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相关部门、行业配合。
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本区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是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诚信南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我区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更规范,信誉度更高,业务能力更强,服务水平更好,为振兴南关经济服务。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领导,要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全社会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要做到有举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结案,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要实行报告制,经常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四)严肃纪律,依法行政。要通过自查自纠、督查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纠正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违反法律、法规给群众、企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问题,对违规中介机构要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特别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查严办,绝不手软。各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清理和规范工作要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由哪个部门依法作出决定。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大造舆论。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从清理和规范工作开始就要参与进来。要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果,表明政府的决心和态度。
《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助。欢迎阅读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 篇6
一、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现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审图机构出具合格证明文件的施工图纸。
二、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本工程为 剪力墙结构(别墅为异型柱结构),别墅3层、高层建筑为28/29层,基础类型为 桩筏式基础 ,总建筑面积为 202491.87平方米 。其中地下室局部2层,面积为60038.12平方米 。防水2级,毛坯房。节能做法为内墙批4mm后保温沙浆。本工程局部地下室为2层,基础埋深较大,基础面标高-8.8米,基坑开挖难度大,施工难度高,危险性大,高层建筑最大29层,建筑高度较高。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审图单位:
四、监督工作内容(通用部分)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行。
1 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1.1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1.2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
1.2.1 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7)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2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3 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9)其它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4 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10)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5 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
(2)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
(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
(5)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站;
(6)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3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所列内容,收集整理并对照检查,做好记录。质监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应对上述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
质量监督过程中,质监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和责任主体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中。
质监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有关技术标准等行为时,其监督工作程序为:
(1)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等,责令整改;
(2)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监督登记表》;
(3)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4)督促责任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责任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2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2.1 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监督;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2.2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
质量监督人员一般采取定点(监督控制点)检查、随机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3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
2.3.1 资料抽查
重点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如: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3.2 监督控制点检查
对下列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设置为质量监督控制点。(□为可选择性,打"√"表示选中,并注明具体部位。)当工程施工到质量监督控制点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质监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桩基和地基基础验收;
□(2)重要结构隐蔽前和主要使用功能隐蔽前;
□(3)主体结构验收;
□(4)建筑节能工程;
□(5)竣工验收;
□(6)
□(7)
2.3.3 房屋建筑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见专业部分)
2.3.4 市政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见专业部分)
2.3.5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监督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是指桩基子分部、主体分部和含有地下室的地基基础分部工程。
对于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天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工程资料核查意见及参加验收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我站。
质监人员应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将监督验收情况填写到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质监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2.3.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我站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表》;项目监督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并报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方案的实施和处理完成后的验收进行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构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7 工程监督抽测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应采用科学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的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重要使用功能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详见专业部分)。
抽测一般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并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和缺陷进行重点抽测,抽测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检测过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检测后,质量监督人员应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监督抽测结果将列入质量监督报告。
2.3.8 监督抽检
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存在明显问题或缺陷、监督抽测结果不合格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时,质量监督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责任方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检。监督抽检的部位、数量,由质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按有关规定确定。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工程采取扩大检测、设计认可或加固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
2.4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1)实体质量监督中,监督人员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责令整改;
(3)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有关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3 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
3.1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
3.1.1 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
(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表;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1.2 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送达我站,接受监督检查。
3.1.3 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监督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3.2 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的主要内容:
(1)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站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 监督人员
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由 、 负责实施。联系电话:
5 其他
1、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2、工程监督检查中,请参建各方配合我站开展工作。欢迎对我站监督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8222347 。
项目监督负责人: 审批人:
**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20xx年 10 月 日
注:1、对于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如需对监督工作作进一步明确的,可制定详细方案做为本方案的补充。
2、本方案一式4份,质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
二、专业部分
2.3.3 房屋建筑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
2.3.3.1 对地基基础工程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2)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3)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2.3.3.2 对主体结构工程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重要部位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质量及隐蔽验收;
(2)混凝土、钢筋及砌体等工程关键部位、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3)主体结构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
2.3.3.3 对有关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的下列内容进行抽查:
(1)幕墙工程、外墙粘(挂)饰面工程、大型灯具等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查;
(2)安装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测及试运行记录;
(3)工程的观感质量;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2.3.3.4 对有关工程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下列部分内容进行抽查:
(1)有环保要求材料的检测资料;
(2)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3)绝缘电阻、防雷接地及工作接地电阻的检测资料、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测试;
(4)屋面、外墙和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的记录、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抽查;
(5)外墙外保温;
(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水压试验的检测资料。
1、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
2、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现浇楼板厚度;
4、砌体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
5、安装工程中涉及安全及功能的重要项目;
6、钢结构的重要连接部位;
7、其他需检测的项目。
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煤炭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煤矿关闭工作,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xx〕43号)、《重庆市财政局市煤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关闭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xx〕5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全市20xx年煤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xx〕4号)等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办矿水平,推进煤矿生产集约化、采掘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自动化,提升煤炭产业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计划20xx—20xx年全县关闭煤矿6个,到20xx年全县整体退出煤炭行业。
(三)工作原则。在前期合理确定的关闭数量、标准、条件、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关闭,做到决策有据、程序合理、及时发布公告、按规定送达关闭通知;坚持阳光关闭,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和谐关闭,实现关闭工作与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统一。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xx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xx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安监局(煤管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监察局、县信访办、县国资办、县供电公司、xx办事处、xx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xx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煤管局),由县安监局(煤管局)局长xx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包括牵头协调解决煤矿关闭工作有关问题、监管煤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煤矿关闭初步验收等事项。
县政府办:会同县安监局(煤管局)协调煤矿关闭工作。
县安监局(煤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煤矿关闭工作,协助依法吊销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国土房管局:协助吊销关闭煤矿采矿许可证,煤矿剩余采矿权价款退还等相关事宜。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注销关闭煤矿工商营业执照。
县公安局:负责收缴关闭矿井的火工用品,注销民用爆破器材准用证;负责维护矿井关闭工作秩序。
县财政局:负责关闭煤矿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管理,会同县安监局(煤管局)制定煤矿关闭转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转产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划拨等。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督促企业处理好职工社会保险问题;负责对被关闭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再就业安置等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将煤矿关闭工作纳入行政监察,对履职不力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违纪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信访办:负责做好被关闭企业上访人员的接访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化解方案,维护社会稳定。
县国资办:负责地方国有煤矿(xx煤矿)国有资产的核查、处置和管理;会同县安监局(煤管局)制定关闭煤矿职工安置、债务处理、社会职能移交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供电公司:负责切断决定关闭矿井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及时纠正向非法煤矿供电的行为。
各产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煤矿关闭工作,按期完成关闭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关闭煤矿按照关闭矿井的`标准和措施实施关闭;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失业人员培训和再就业、工伤处理等后续工作。
三、关闭处置政策
(一)凡煤矿自愿申请,并在20xx年内实施关闭的,县政府将按照市政府要求配套解决关闭转产奖励资金100万元/矿。
(二)凡煤矿自愿申请,在20xx年内实施关闭的,县政府将按照市政府要求配套解决关闭转产奖励资金50万元/矿。
(三)凡在20xx年后实施关闭的煤矿,县政府将不再配套解决关闭转产奖励资金。
(四)因xx煤矿属地方国有改制不彻底企业,不享受县政府配套的煤矿关闭转产奖励资金。xx煤矿在职职工安置按《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破停产及经营困难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稳定方案〉的通知》(xx府发〔20xx〕2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xx煤矿在职职工继续按标准领取过渡生活费,直到退休;遗属继续领取基本生活费,直到死亡;社会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仍由县政府缴纳。xx煤矿关闭享受的市政府关闭转产奖励资金600万元,用于解决该煤矿其它社会历史遗留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关闭工作有序推进,申请关闭的煤矿必须按照有关关闭标准和程序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煤矿关闭工作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倒排时序,加快推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到关闭工作结束止,每月底前向县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关闭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产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监管措施,并根据关闭矿井实际时实跟踪监管,摸清各关闭煤矿工作进展情况,严防煤矿关闭期间出现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组织生产、公告关闭后继续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同时,加强煤矿关闭宣传工作,妥善安置煤矿企业人员,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县安监局(煤管局)对关闭煤矿要加强不定时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监管有效。确保关闭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各责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煤矿关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相互协调配合,及时妥善处理。
五、监督举报
煤矿关闭工作实行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各关闭煤矿的关闭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